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8-08
2016年,南岳区政协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进驻我局进行民主监督工作。为配合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我局的民主监督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协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政协南岳区委员会2016年度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岳协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主动配合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促进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改进工作、提高效能,推动我局资源保护、景区管理和林业建设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配合区政协2016年度民主监督小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东亮
副组长:尹朝晖
成 员:范水平 李明红 旷建军 刘湘林 周明清 李 钧 周桂廷 李春晖 彭珍宝 何逢斌 赵生昭 康培红 李嘉荣 张安星 唐德顺 陈 军 刘 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 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三、公布区政协委派到我局的民主监督小组领导
牵头领导:旷惠丽
组 长:廖志祥
参加界别:无党派、特邀、中共、宗教、文化艺术
四、监督内容
1.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本局的实施情况;
2.本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制订的方针政策情况;
3.本局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4.本局执行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情况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5.本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等方面情况;
6.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7.区政协及省、市、区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落实情况;
8.其他需要区政协监督的重要问题。
五、监督方式
1.邀请监督小组参加本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2.邀请监督小组参加本局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3.邀请监督小组对监督范围有关事项开展专题调查、专项视察、民主评议等活动;
4.认真办理民主监督小组以《民主监督建议书》或以口头交办形式向本局或人员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做到件件有回复。
六、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相应制度,及时制定工作、会议、活动等联系制度。制作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监督内容,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
2.主动向政协民主监督小组通报全局性工作安排、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及完成情况、廉政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制订出台等重要工作。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参加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研究等相关会议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干部等重要会议,参加本单位专项检查、对口协商等重要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民主监督小组提供相关文件、案卷等资料,为民主监督小组知情问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3.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办理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并如实反馈办理结果。在收到《民主监督意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复。对民主监督小组以口头方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在一个月之内回复该民主监督小组组长。
4.充分尊重政协民主监督小组依据《政协章程》享有的知情、批评、建议等权利,不得对提出批评与不同意见的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排斥或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