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6-26
统一思想 明确责任 强化监管
努力推动我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副区长 黄顺发
(2014年5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使我区生态公益林管护率达到100%,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率达到100%,确保"管护到山,责任到人,资金到户"。为切实抓好这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南岳区现有林地总面积21.8万亩,而生态公益林面积达21.59万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的99.04%,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0.17万亩,省级公益林1.42万亩,涵盖了全区生态区位最为重要和生态最为脆弱的广大地区,是我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绿色南岳建设的主体。2013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均为15.5元/亩,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0.5元/亩;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6.75元/亩,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0.5元/亩,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下拨我区公益林资金260.6万元,涉及三乡一镇一街道、国有林场、树木园和3万多户林农。由此可见,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已成为我区重大的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民生工程,对建设绿色生态南岳和美丽幸福南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现状,今年,省委、省政府把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列入了2014年全省集中力量办好的15件"为民办实事"之一,请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岳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31号),明确了责任体系、指标体系、考核体系,要求各责任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为加强责任落实,制定了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区政府成立了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局长杨东亮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林场、树木园主要负责人和林业局相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日常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林业的中心工作来抓,确保工作高位推动,顺利开展,按时到位,取得实效。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护措施
(一)要落实管护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核实公益林小班数据和权属数据的基础上,按照《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签订和完善管护合同。林业主管部门要与管护单位(包括林场、树木园和乡镇、街道、村、组)签订公益林区划与禁伐、限伐管护合同;乡镇、街道要与护林员签订公益林管护协定,全面落实管护责任。
(二)要明确管护人员。乡镇、街道、林场、树木园要按照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统筹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职的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加强管护检查,对辖区内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要管护到村组,到山头地块,实现管护面积达到100%的全覆盖。各村、社区要迅速推荐优秀护林员报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汇总报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将按各村(社区)管护面积发放一定的护林补助。由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强化护林员管理考核,不定期抽查管护情况,查看巡山记录和实地管护成效,严格奖惩兑现,按照年终考核等次发放管护费,对表现优秀的护林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负责的护林员坚决予以解聘。
(三)要健全管护机构。区林业局要成立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加强监管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完成公益林本底调查,对公益林小班数据和权益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并落实到山头地块。完善公益林调整,优化公益林布局,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清晰、数据准确,提高公益林森林科学经营水平,增强公益林发展后劲。
(四)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要加大公益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增强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预测预报和防治扑灭能力,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成灾率严格控制在1‰和4‰以内。同时要严厉打击乱占公益林林地、盗伐滥伐公益林林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破坏公益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提高保护成效。
四、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到位。
(一)要严格按照支出用途和标准落实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就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而言,补偿资金包括经济补偿费和公益林管护费。其中经济补偿费用于林权所有人或者经营者管护公益林的补偿,管护费用于专职护林员劳务费,区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公益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以及其它相关支出等。各项费用的具体支出标准,国家和省级财政与林业部门作出了具体规定。区财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数额予以拨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滞留、挪用、抵扣补偿基金。
(二)切实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补偿基金由区财政局会同林业局,根据纳入补偿的公益林面积和标准,逐级下达指标到国有林场、树木园及乡、镇、街道。区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收到补偿基金60个工作日内,按照补偿面积和标准,通过区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林农个人账户或由财政专户拨付到国有、集体公益林经营单位账户,要求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三)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监督检查。今年6月份,省里将开展中央财政、省财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督查,通过绩效评价督查,促进为民办实事两大指标的全面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落实公益林管护和补偿资金发放公示制度,各行政村(社区)要将辖区内公益林权所有者名单、公益林面积、补偿标准与资金及护林员名单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不按规定拨付、发放补偿基金的,对挤占、截留、挪用、克扣或超范围使用补偿基金的,区林业和财政部门要责令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当前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召开会议 ,宣传到位。会后,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组要认真传达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把政策宣传到位,特别是乡、镇和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督促各村组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迅速将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到各组各户,并及时上报到区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今天会议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责任人,明确专人、专班,细化工作责任,建立考核、督查、协调机制,着手开展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
(三)完善措施,抓好整改。针对去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我区33个村(社区)还有17个村(社区)未将补偿资金发放到村民手中,这17个村(社区)分别是万福、红星、荆田、双田、金月、新村、烧田、谭家桥、岳东、黄竹、红光、水濂、枫木桥、樟树桥、延寿、衡岳和迎宾社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必须在5月底前分别将这17个村(社区)的公益林面积和资金细化到组到户,全部落实到位,并进行公示,以便将补偿资金用"一卡通"方式及时发放到村(居)民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截留、挪用,不得虚报集体部分公益林面积。二是公益林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管护职责未完全履行到位,导致个别地方森林火灾和违法占用林地较为严重。为此,要认真按照区政府要求,对照两个100%的目标,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解决好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落实管护责任、护林员队伍建设等问题,为迎接省市6月份的检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志们,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成效的高低,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这项工作的落实需要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凝心聚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以绿色南岳为载体,以为民办实事为契机,不断提高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水平,为建设生态南岳,建设美丽幸福南岳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