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7-11
根据中共南岳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岳群办发[2014]6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就我区"保护风景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把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项一项整治,一项一项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我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中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景区违规建房、修路、开山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林相改造、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对景区自然资源、文物古迹的综合保护。打造南岳衡山精品旅游区,推进"美丽幸福南岳"建设,建设南岳生态文明。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解决风景资源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真正收到实效。坚持标本兼治,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我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已纳入今年全省"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特别是对我区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澄清底子,建立动态数据库,绘制好我区生态公益林分布图,建立好资料台帐。所有工作必须在6月2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任领导:范水平,责任科室:资源林政科)
配合单位:林场、树木园、各乡镇
(二)着力解决景区违规建房问题。对景区建房条件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审批,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准入制度。加大对违规建房的处罚力度,违规必拆,见违就拆。
责任单位:风景资源办(责任领导:李嘉荣)
配合单位: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住建局、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乡镇、街道。
(三)着力解决景区违规修路问题。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准入制度,严格保护风景资源。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责任领导:乡镇、街道一把手)
配合单位:景区资源办、交通运输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局、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
(四)着力解决开山采石问题。严禁在景区内开山采石破坏自然山体。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分局(责任领导:周勇)
配合单位:风景资源办、乡镇、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林场、树木园。
(五)加强林相改造和植树造林工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我区林相改造和植树造林十年计划,并严格按规范实施。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任领导:旷建军,责任科室:综合管理科)
配合单位:林场、树木园、乡镇。
(六)加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森林防火制度,组建森林防火工作队伍,完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任领导:周明清)
配合单位:森林公安分局、乡镇、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林场、树木园。
(七)加强对景区自然资源、文物古迹的综合保护。对景区自然资源和文物古迹保护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保护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局(责任领导:李明红)
配合单位:区文物管理、景区管理处、森林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大队、林场、树木园、风景资源办。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保护风景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杨东亮任组长,区风景资源办、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住建局、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嘉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风景资源办、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与风景资源保护工作例会合并召开,建立"保护风景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系。
3、全面自查整改。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要重点解决和整治的景区违规建房、修路、开山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公益林保护、林相改造、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工程,景区自然资源、文物古迹的综合保护工作进行认真的梳理,建立台帐,自查整改,并写出整改情况书面材料。
4、加强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中旬组织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简单应付的,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4年4月28日